深圳少儿医保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深圳少儿医保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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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1.法律基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
2.申请材料
(1) 《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
(2)被保险人的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被保险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市公安局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点的数码照片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提供复印件。
(4)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户口簿原件或港澳台外国人有效证件原件(永久证明)及复印件。
(6)监护人为军人的,须查验有效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深队证明。
(7)深圳市计生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3.申请受理机构
学校缴费所属社保机构的征收部门。
4.处理过程
(1)学校在市社保局网站通过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注册学生信息上传至社保经办机构。
(2)办理参保的学生或监护人应登录:www.szsi.gov.cn网站的学生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和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首次参保,输入身份证核对个人信息。不准确的信息会上报学校,学校会纠正;准确确认投保申请,打印或填写《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的学生家庭可以填写《登记表》,到学校申请确认入学。
(3)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审核后提交给社保机构。
6.温馨提示
(1)9月20日至10月30日完成申报的被保险人,于11月份领取本学年(9月至次年8月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2)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当月19日(含)前申报的,自申报当月起至次年8月止计算缴费,统一领取时间为申报当月。申报月份19日后申报的,从申报月份的次月起至次年8月止计算缴纳,统一征收时间为申报月份的次月。
7.办理社保业务的原则
(1)深户。个人(含辞职失业人员)办理的社保业务,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社保业务由单位办理的,应由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
(2)非深户。个人不能补缴或续缴,所有业务由个人所属单位办理。企业未缴纳或24个月(2年)内未缴纳的,可办理缴费手续。
(2)办理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需要填写的表格可到社保局或社保管理站领取填写。
(二)未入学或在市外定居的子女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1.法律基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
2.申请材料
(1) 《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
(2)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监护人是,查验证明、深圳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核实子女与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5)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查验深圳市民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点数码照片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上述保险材料是
(1)申请参保的儿童或监护人可登录:学生医保网上申请、深圳少儿医保网上申请、少儿医保网上申请系统中的首次参保,录入参保人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的儿童家庭可以填写《登记表》在居住地附近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
(2)投保资料的受理和审查。接受《登记表》。孩子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3)监护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是军人的,查验军官证,接受复印件和深队证明。核实子女与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件。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查看深圳市民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点的数码照片回执并提供复印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上述参保材料经社区受理并提交社保机构初审后,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
(3)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通过银行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关系。
新生儿保险收费流程
A.少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 份证复印件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B.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②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
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
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4)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少儿,我局将停止其缴费,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5.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3894(元)×0.8%×12(个月)=374(元),每年财政补贴为200元/人,参保人今年实际缴费174元。
(2)缴费方式: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6.温馨提示
(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7.办理社保业务原则
(1)深户。个人自行办理的社保业务(包括辞职待业者)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如果个人的社保业务通过单位代办,则应到单位所在社保局办理。
(2)非深户。个人不能办理补缴或续缴业务,所有业务均由个人所在单位办理。企业漏缴、未缴的24个月(2年)内可办理补缴手续。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